在国家层面,为了加强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的管理,保障住房安全,建设部在1999年发布了建设部第72号令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,在2004年发布建设部第130号令,对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。建设部第130号令是目前指导全国白蚁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根据建设部第130号令的要求,房屋建筑白蚁预防的包治期为15年。城市房屋的白蚁预防属于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服务,各地由政府部门或其下属单位提供城市房屋白蚁预防服务,严格保障房屋安全。 为了规范白蚁防治收费,财政部和发改委多次发文规定保留白蚁防治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,以补偿成本非营利性为原则,收入全额上缴财政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白蚁防治费由市、县建设主管部门一次性收取,在15年内逐年分阶段、分项目用于白蚁防治及白蚁防治相关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等工作。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,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和发改委于2017年3月下发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规定从2017年4月1日开始,取消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——白蚁防治费。白蚁防治费取消,各地白蚁防治机构应根据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,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,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”的要求,做到减费不减服务,继续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处理。 在省级层面,地方规章主要有200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第201号令《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》和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第196号令《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》等。浙江省在1997年即针对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制定了《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》;2005年,四川省出台了《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》。在《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》中提倡采用“白蚁生态防治技术”,并在《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中明确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白蚁防治的相关内容。以上均为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 在市级层面,1993年6月3日,大连市政府出台了《大连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》,这是中国第一个白蚁防治的地方政府规章,标志着中国白蚁防治立法的起步。2010年,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《成都市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建房屋实施白蚁预防规定》,将白蚁防治从城市延伸到农村,体现了社会和政府对白蚁危害造成的公共安全问题的重视。2013年,长沙市出台了《长沙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》。此后,许多白蚁危害地区制定本地的白蚁防治管理办法(规定),以加强城市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,控制白蚁危害。同时,各大城市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,保障房屋使用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,分别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,出台了房屋安全管理条例,对房屋使用过程中的修缮和改造安全管理、房屋安全鉴定管理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做了规定。例如,2006年,杭州市和南京市分别出台了《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;2013年,武汉市出台了《武汉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;2014年,南宁市出台了《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》;此后,成都、西安、合肥、无锡、宁波等城市也出台了城市房屋安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。白蚁防治作为房屋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部分,出台地方性法规管理白蚁防治,在加强房屋安全管理、保障房屋使用安全、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