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标准EN 16636《害虫治理服务、要求和能力》规定了有害生物管理服务的要求和能力,于2015年1月10日获得欧洲标准委员会(European Standards Institute,CEN)批准。实施该欧洲标准的国家和地区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克罗地亚、塞浦路斯、捷克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芬兰、北马其顿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匈牙利、冰岛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挪威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维尼亚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土耳其和英国。 为了保护公共卫生、财产和环境,该欧洲标准规定了专业病虫害管理服务需要满足的能力和要求。该欧洲标准适用于负责提供有害生物管理服务的人员,包括评估、建议、执行预防和控制程序。该标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其活动属于此范围内的任何服务提供者,不适用于田间作物保护、日常清洁和消毒领域的服务。 有害生物管理专业服务提供者应制订并提供有害生物管理计划。计划要考虑客户的具体环境情况、影响和风险,包括必要的预防和/或控制措施,保持良好的卫生和环境条件,并避免病虫害的扩散;与客户商定实施控制的流程,并提供控制过程中每一步的详细记录;提供关于所进行的服务的报告,并评估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实现了病虫害管理计划中确定的目标,以及对客户后续行动的建议,以确保后期服务。 |